“教育学硕士学位标准”经教育学科委员会、教育与体育学科学位评定分委会、校研究生院,讨论修订,现公示如下,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于2025年10月31日上午9点前,发送邮件到lizhengwen1225@163.com。公示时间截止2025年10月31日上午10点。
0401教育学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-学位办修订版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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